根据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关于配备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长人社联〔2022〕14号)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97号)、《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10号)相关规定,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计划
本次发布招聘岗位11个。其中,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个,净月街道、永兴街道、彩织街道、博硕街道、德正街道、德容街道、福祉街道、玉潭镇、新立城镇、新湖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各1个。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办公室主任 (区党工委宣传部部长、宣传员)处理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在辖区内动员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
(二)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科学知识普及、文化体育活动、文明新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
(三)在区党工委宣传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志愿者登记管理、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和志愿服务项目规范运行。按照群众点单、中心派单、志愿组织(者)接单、群众评单的运行流程,对志愿服务项目实行闭环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网络平台管理与运用、资料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宣传、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拓展志愿服务领域与内容。
(六)负责区党工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报名条件及招聘范围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基本素质,身体条件,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4日—2004年9月14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长春市内居住,具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城镇户籍(不含九台区和双阳区),且符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1、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本科和研究生。
2、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注: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均不在招聘范围内。